• 欢迎来到天津自考网!本站为考生提供天津自考信息服务,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,非官方网站,官方信息以天津教育考试院www.zhaokao.net为准。 自考学习中心

联系我们:  18102081730

距4月成绩查询(预计)还有19

距10月自考考试还有178

考生服务:

  • 服务大厅
  • 开考科目查询
  • 所在位置:天津自考网 > 天津自考政策公告 > 天津自考停考专业转考方案发布通知

    天津自考停考专业转考方案发布通知

    2023-12-25 10:15:53   来源:天津招考资讯网    点击:   
    自考在线学习 +问答
       

      各考区、有关主考学校、助学单位:

      为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,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〉和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〉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〔2018〕1 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(2021 年)〉和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(2021 年)〉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〔2021〕2 号)等文件要求,结合本市自学考试现状,近年来,陆续宣布部分专业停止新考生报名,且于2023年陆续停止考试安排和办理毕业证书。

      为满足上述专业考生继续学习的愿望,市考委根据目前本市开考专业现状,将部分停考专业转考到相同或相近的开考专业(简称“转考专业”),详见《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转考方案对照表》(附件1)。同时,停考专业课程与转考专业课程之间制定具体的替代关系,详见《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停考专业转考方案》(附件2)。停考专业已考试合格课程成绩继续有效,可以替代转考专业课程,转考专业的课程全部合格后,考生在转考专业申请毕业。《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停考专业转考方案》启用时间为2024年1月。

      附件1中“转考专业专业名称”一栏为空白,是该专业无合适的转考专业,考生可转考到开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外省市继续考试,具体转考要求请考生自行咨询相关省市,也可继续参加本市其它专业考试,但在其它专业毕业时要符合其专业课程计划要求。附件1中标记“*”的专业,拟转考专业的新专业课程计划正在制定中,停考专业转考方案后续发布。

      请各单位做好停考专业的宣传和解释工作,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,确保我市自学考试平稳有序开展。

      本通知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      附件:(点击此处查看附件)

      1.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转考方案对照表

      2.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停考专业转考方案

      文章内容来源:天津招考资讯网

      内容来源链接:http://www.zhaokao.net/zwgk/doc/003/000/086/00300008630_be0455a2.pdf

    上一篇:2023年下半年天津自考课程免考及省际转考申请通知
    下一篇:天津自学考试专业课程改革通知

   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

    与其他自考生一起互动、学习探讨,提升自己。

   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

    随时获取自考信息以及各类学习资料、学习方法、教程。

   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

    进入在线做题学习

   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

   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

   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